在各种视觉符号的选择中,企业形象可通过商品本身来直接表现,亦可由企业领导者的形象来表现;可以通过有趣的故事画面来表现,亦可通过企业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来表现;可通过抽象的艺术任务和图案来表现,亦可通过漫画卡通来表现;等等。
企业视觉形象的独创性来自于设计对象的特征,而设计对象的特征又源自于设计者的认识主体。独创性要求设计师具有不满感、好奇心、成就感、专注性等心理因素,还具有设计思维的流畅力、变通力、超常力、洞察力等智力条件。
当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地创造物质财富时,当人们为紧张的生存危机而奋斗时,情感和趣味等精神需求也在与日俱增。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形象的趣味图形开始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种指示符号、企业标志、商业广告招牌、商品包装、展示陈列等,它们不仅积极发挥着介绍产品、促进销售的作用,也在人———商品——社会之间,协调着各种矛盾和紧张关系。
企业视觉形象的选择要求针对不同的诉求对象,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,不同地域的历史条件进行设计。选择符合审美规律并且和谐统一的审美表现手法,可以营造出值得信赖的购物环境和文化氛围,诱导消费者产生认同。
企业视觉形象的可塑性是通过准确、名、生动的艺术形象,来表现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在形式、结构、表现技法认识上的完美程度。如产品自身的造型;产品的包装装潢、企业的标志徽章造型等。当这些视觉媒介被赋予神韵、意趣、形态时,注入其中的思想情感及象征寓意便有了特殊的意义。
企业视觉形象的设计程序应符合完整的逻辑推理方法。从设计目标开始,经程序设计、资料收集、分析判断、提出构想、绘制草图、评价方案、优选方案,进而绘制构图、效果等全过程的完成,都必须在周密的计划下进行。
因此,首先要了解企业的现有规模、发展历史、经营能力、销售渠道等基本情况,以丰富其设计构想。其次,要了解市场空隙和企业的经营特色,以确定企业的战略性市场地位。另外,要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看法、要求和希望,寻求沟通语言和形式,以找准容易形成共鸣的诉求点。
创意是对设计对象进行想象、加工、组合和创造的思维活动。企业视觉形象的设计开发,首先是将识别性的抽象概念转换为象征性的视觉要素,并将这些视觉要素反复斟酌,直到设计概念明确化为止。其次是创造出以象征物为核心的设计体系,建立起整体的传播系统。另外,还要以基本设计要素为基础,展开应用设计要素的开发作业,导入统一的整体视觉形象。
一经确定新的视觉符号后,需立即着手制作企业识别手册(corporate Identificatio Marual),将所有的设计要素,包括视觉识别的基本要求,应用要求、视觉要求、非视觉要素等全部收录其中,统一标准详细规范标准化的使用方法,以便保持使用过程中的一致品质和统一形象。
